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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来源:四部   分类:通则   页码:368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低、用药次数减少。由于设计要求,药物可缓慢地释放进人体内,血药浓度“峰谷”波动小,可避免超过治疗血药浓度范围的毒副作用,又能保持在有效浓度范围(治疗窗)之内以维持疗效。缓释、控释制剂也包括眼用、鼻腔、耳道、阴道、直肠、口腔或牙用、透皮或皮下、肌内注射及皮下植入等,使药物缓慢释放吸收,避免肝门静脉系统的“首过效应”的制剂。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 物的制剂,如避免药物在胃内灭活或对胃的刺激,而延迟到肠内释放或在结肠定位释放的制剂,也包括在某种条件下突然释放的脉冲制剂。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药原理主要有控制溶出、扩散、溶蚀或扩散与溶出相结合,也可利用渗透压或离子交换机制。释放过程可以用不同方程进行曲线拟合,如一级方程、Higuchi方程、零级方程等。缓释与控释的主要区别在于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多后少地非恒速释放,而 控释制剂是按零级速率规律释放,即其释药是不受时间影响的恒速释放,可以得到更为平稳的血药浓度,“峰谷” 波动更小,直至基本吸收完全。通常缓释、控释制剂中所含的药物量比相应单剂量的普通制剂多,工艺也较复杂。为了既能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又不致引起突然释放(突释) 所带来毒副作用的危险性,必须在设计、试制、生产等环节避免或减少突释。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要求,且不受或少受生理与食物因素的影响。所以应有一个能反映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本指导原则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以口服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参考。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 缓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2. 控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3. 迟释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 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 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二、体外释放度试验
本试验是在模拟体内消化道条件下(如温度、介质的pH值、搅拌速率等),对制剂进行药物释放速率试验,最后制订出合理的体外药物释放度,以监测产品的生产过程与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1. 仪器装置
除另有规定外,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可采用溶出度测定仪进行。
贴剂可采用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测定,应符合规定。
2. 温度控制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模拟体温应控制在37℃±0.5℃,但贴剂应在32℃±0.5℃模拟表皮温度。
3. 释放介质
以脱气的新鲜纯化水为常用释放介质,或根据药物的溶解特性、处方要求、吸收部位,使用稀盐酸(0.001~ 0.1mol/L)或pH 3~8的磷酸盐缓冲液,对难溶性药物不宜采用有机溶剂,可加少量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等)。
释放介质的体积应符合漏槽条件。
4. 释放度取样时间点
除迟释制剂外,体外释放速率试验应能反映出受试制剂释药速率的变化特征,且能满足统计学处理的需要,释药全过程的时间不应低于给药的间隔时间,且累积释放百分率要求达到90%以上。除另有规定外,通常将释药全过程的数据作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释药曲线图,制订出合理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和限度。
缓释制剂从释药曲线图中至少选出3个取样时间点,第一点为开始0.5~2小时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药物是否有突释,第二点为中间的取样时间点,用于确定释药特性,最后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释药是否基本完全。此3点可用于表征体外缓释制剂药物释放度。
控释制剂除以上3点外,还应增加2个取样时间点。此5点可用于表征体外控释制剂药物释放度。释放百分率的范围应小于缓释制剂。如果需要,可以再增加取样时间点。
迟释制剂根据临床要求,设计释放度取样时间点。
多于一个活性成分的产品,要求对每一个活性成分均按以上要求进行释放度测定。
5. 工艺的重现性与均一性试验
应考察3批以上、每批6片(粒)产品批与批之间体外药物释放度的重现性,并考察同批产品6片(粒)体外药物释放度的均一性。
6. 释药模型的拟合
缓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一级方程和Higuchi方程等拟合,即
In(1-Mt/M)= -kt(一级方程)
Mt/M=kt1/2(Higuchi方程)
控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零级方程拟合,即
Mt/M=kt(零级方程)
上式中,Mt为t时间的累积释放量;M为∞时累积释 放量;Mt/M为t时累积释放百分率。拟合时以相关系数(r)最大而均方误差(MSE)最小的为最佳拟合结果。
三、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体内试验
对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应通过体内的药效学和药物动力学试验。首先对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中药物特性的物理化学性质应有充分了解,包括有关同质多晶、粒子大小及其分布、溶解性、溶出速率、稳定性以及制剂可能遇到的其他生理环境极端条件下控制药物释放的变量。制剂中药物因受处方和制备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溶解度等物理化学特性会发生变化,应测定相关条件下的溶解特性。难溶性药物的制剂处方中含有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时,需要了解其溶解特性。
关于药物的药物动力学性质,推荐采用该药物的普通制剂(静脉用或口服溶液,或经批准的其他普通制剂)作为参考,对比其中药物释放、吸收情况,来评价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放、吸收情况。当设计口服缓释、控释、迟释制剂时,测定药物在胃肠道各段的吸收,是很有意义的。食物的影响也应考虑。
药物的药效学性质应反映出在足够广泛的剂量范围内药物浓度与临床响应值(治疗效果或副作用)之间的关系。此外,应对血药浓度和临床响应值之间的平衡时间特性进行研究。如果在药物或药物的代谢物与临床响应值之间已经有很确定的关系,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临床表现可以由血药浓度-时间关系的数据进行预测。如果无法得到这些数据,则应进行临床试验和药动学-药效学试验。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进行的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详见通则9011。
非口服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还需对其作用部位的刺激性和(或)过敏性等进行试验。
四、体内-体外相关性
(―)关于体内-体外相关性的评价方法
体内-体外相关性,指的是由制剂产生的生物学性质或由生物学性质衍生的参数(如tmax、cmax或AUC),与同一制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体外释放行为)之间建立合理的定量关系。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要求进行体内外相关性的试验,它应反映整个体外释放曲线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之间的关系。只有当体内外具有相关性时,才能通过体外释放曲线预测体内情况。
体内外相关性可归纳为三种:①体外释放曲线与体内吸收曲线(即由血药浓度数据去卷积而得到的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分别相关,这种相关简称点对点相关,表明两条曲线可以重合。②应用统计矩分析原理建立体外释放的平均时间与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之间的相关。由于能产生相似的平均滞留时间可有很多不同的体内曲线,因此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不能代表体内完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③一个释放时间点(t50%、t90%等)与一个药物动力学参数(如AUC、cmax或tmax)之间单点相关,它只说明部分相关。
(二)本指导原则采用的方法
本指导原则中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体内外相关性,系指体内吸收相的吸收曲线与体外释放曲线之间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回归,得到直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符合要求,即可认为具有相关性。
1. 体内-体外相关性的建立
(1)基于体外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体外释放曲线
如果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放行为随外界条件变化而变化,就应该另外再制备两种供试品(一种比原制剂释放更慢,另一种更快),研究影响其释放快慢的外界条件,并按体外释放度试验的最佳条件,得到基于体外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体外释放曲线。
(2)基于体内吸收百分率-时间的体内吸收曲线
根据单剂量交叉试验所得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的数据,对体内吸收符合单室模型的药物,可获得基于体内吸收百分率-时间的体内吸收曲线,体内任一时间药物的吸收百分率(Fa)可按以下Wagner-Nelson方程计算:
Fa=(ct+kAUC0→t)/(kAUC0→∞)×100%
式中 ct为t时间的血药浓度;
k为由普通制剂求得的消除速率常数。
双室模型药物可用简化的Loo-Riegelman方程计算各时间点的吸收百分率。
2. 体内-体外相关性检验
当药物释放为体内药物吸收的限速因素时,可利用线性最小二乘法回归原理,将同批供试品体外释放曲线和体内吸收相吸收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的释放百分率和吸收百分率进行回归,得直线回归方程。
如直线的相关系数大于临界相关系数(P<0.001),可确定体内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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