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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来源:三部   分类:三部通则   页码:526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一期法)
本法系用人凝血因子Ⅶ缺乏血浆为基质血浆,采用一期法测定供试品人凝血因子Ⅶ效价。
试剂 (1)稀释液 称取巴比妥钠11.75g、氯化钠14.67g,溶于适量水中,用1mol/L盐酸溶液调pH值至7.3,再加水至2000ml。临用前加适量20%人血白蛋白至终浓度为1%。
(2)含钙促凝血酶原激酶(Thromboplastin)。
(3)人凝血因子Ⅶ缺乏血浆 人凝血因子Ⅶ含量低于1%的人血浆或人工基质血浆。
人凝血因子Ⅶ标准品溶液的制备 用人凝血因子Ⅶ缺乏血浆或生理氯化钠溶液将标准品稀释成每1ml含1IU凝血因子Ⅶ,再用稀释液分别做10倍、20倍、40倍和80倍稀释,置冰浴备用。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用人凝血因子Ⅶ缺乏血浆或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成每1ml约含1IU凝血因子Ⅶ,再用稀释液做10倍、20倍或40倍稀释,置冰浴待用。
测定法 量取供试品溶液0.1ml,加入凝血因子Ⅶ缺乏血浆0.1ml,混匀,置37℃水浴保温一定时间(一般3分钟),然后加入已预热至37℃的含钙促凝血酶原激酶溶液0.2ml,记录录凝固时间。
用不同稀释度的人凝血因子Ⅶ标准品溶液0.1ml替代供试品溶液,同法操作。
以人凝血因子Ⅶ标准品溶液效价(IU/ml)的对数对其相应的凝固时间(秒)的对数作直线回归,求得直线回归方程,计算供试品溶液人凝血因子Ⅶ效价,再乘以稀释倍数,即为供试品人凝血因子Ⅶ效价(IU/ml)。
【附注】(1)直线回归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8。
(2)测定时要求每个稀释度平行测定2管,2管之差不得超过均值10%,否则重测。
(3)直接与标准品、供试品和血浆接触的器皿应为塑料制品或硅化玻璃制品。
(4)采用全自动凝血仪操作,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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